本校113年度第2次「約聘行政人員儲備考試」相關事宜

說明:

一、本校113年度第2次公開招考約聘行政人員,擇優錄取若干人為儲備人員,儲備時間為1年;各單位出缺奉准遞補時,得擇適任者若干人進行口試,再簽請任用。

二、報考資格:具學士(含)以上學位者,不限科系。

三、考試科目:公文寫作;考試時間80分鐘。

四、考試日期:113年6月27日(星期四)下午14:00~15:20。

五、考試地點:本校淡水校園,試場於考試前2日以E-mail通知。

六、考試使用軟體:Microsoft Office O365。

七、工作地點及待遇:本校淡水校園、蘭陽校園或台北校園,依淡江大學約聘僱人員薪津支給標準學士級敘薪,每月35,100元,並依規定晉薪及支給年終工作獎金。另教育部委託本校執行(校級)計畫聘任之計畫人員,若新聘為約聘行政人員,其原在本校服務年資累計每滿二年得提敘一級,至多晉薪至第九級。

八、意者請備妥以下書面資料,逕寄:25130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淡江大學人力資源處管理企劃組蔡鈺瀅小姐收(信封上請務必註明「姓名」及「參加約聘行政人員儲備考試」字樣)。

(一) 履歷(含自傳及照片)

(二)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(應屆畢業生得先以臨時學位證明報名考試,至遲須於7月22日繳交畢業證書,否則將取消儲備資格。)

(三) 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

(四) 專業證照影本(英文證照及資訊證照各1種,至遲請於正式任用時補交)

九、收件截止日期:113年6月20日(星期四)(郵戳為憑,恕不退件)

十、書面資料審核後於113年6月25日(星期二),以E-mail通知是否符合考試資格及通知考試地點。

十一、 錄取後正式任用資格條件:試用期滿,經用人單位簽請正式任用時,需具有英文證照或成績單1種,及資訊證照或成績單(Word、Excel或PowerPoint三擇一)1種,通過標準表詳附件。

十二、 儲備考試相關事宜,另公布於本處網頁http://www.hr.tku.edu.tw/main.php。

十三、 本項業務與SDG8連結: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。

十四、 聯絡人:管理企劃組 蔡鈺瀅,電話:(02)2621-5656轉2291。

人資長 林 宜 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