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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三出國注意事項

(一)學生自行報考托福(TOEFL)或雅思(IELTS) 

1.大一升大二暑假報考,10月底前取得成績。
2.繳交托福或雅思成績,11月開始登記留學學校,每生以1校為原則。 

(二)大二上學期:申請留學學校

1.參加第1次學長姊大三出國經驗分享座談會(登記選校前)。
2.由指定姊妹校中,擇定一所留學學校。
3.辦理學校登記,每所學校限登記20~25名(名額依每學年之規定)。
4.至留學學校網站下載申請表格。
5.依留學學校輔導老師之進度進行相關事項。

(三)大二下學期:4~6月獲得入學許可

1.3月底前由學校統一寄送申請資料。
2.參加第2次學長姊大三出國經驗分享座談會(出國前準備)。
3.修習正式課程學生預選大三留學課程。
4.確認住宿事宜。
5.與留學學校留學生(學長姊)聯絡,準備留學事宜。

(四)辦理簽證及役男出國手續

1.獲得入學許可後,自行辦理簽證。
2.自行購買機票。
3.役男於5月底前填寫役男出國資料調查表。
役男出國前由本校函請各相關縣市兵役單位辦理役男出國手續。役男應於出國前持核准公函及護照,前往兵役單位加蓋出境核准章,且於一個月內出境,並依規定期限返國。

(五)學生於大二申請留學學校至大三出國期間,均須隨時更新蘭陽校園網站之「大三出國通報系統」,俾師長及家長瞭解學生出國前準備及出國後生活、學習情形。

(六)辦理本校註冊相關事宜

1.學生於大三出國修習期間,除繳交各該留學學校學雜費外,仍應在本校辦理註冊手續,並繳交本校1/4學雜費。交換生須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。
2.繳費後,出國生之國際學生證由學生自行保管,俟回國後補蓋註冊章;亦可於當學期委託他人加蓋註冊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