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学年第2学期赴姊妹校交换生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出国研修措施
说明:
一、依本校109年3月20日因应「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」疫情学生出国留学及交换提前返校措施方案第三点说明,旨揭交换生出国期间通则如下:
(一)本学期期末考结束前(110年1月15日),如前往交换地区仍为政府公布旅游疫情第三级国家者,则取消109学年度第2学期出国研修。
(二)本学期期末考结束前(110年1月15日),如前往交换地区为政府公布旅游疫情第一、二级国家者,则须检附家长同意书,由各系所院主管同意,并经国际副校长核可后,始得出国,家长同意书请详附件。
二、业务承办人:
欧、美、大洋洲:交流组朱心莹,分机2002。
日本:交流组颜嘉慧,分机2002。
亚洲地区(除大陆及日本以外):交流组杨凤僊,分机2003。